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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園簡介
阿壩師范學院是教育部批準的四川省省屬本科院校;是中共中央、國務院和中央軍委表彰的“全國抗震救災英雄集體”以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發改委、解放軍總政治部表彰的“汶川地震災后恢復重建先進集體”;是四川省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單位、四川省民族團結先進集體和民族團結進步創建活動示范單位、四川省餐飲食品安全示范單位;是教育部中央教科所藝術教育中心藝術教育實驗基地和副理事長單位、四川省計算機學會常務理事單位;是國家職業核心能力培訓認證項目培訓基地;是四川省“園林式校園”。
? 學校淵源于1938年的茂縣簡易鄉村師范學校,1978年經國務院批準成立阿壩師范專科學校,1992年更名為阿壩師范高等專科學校,2015年4月升格為阿壩師范學院。專科建校38年來,學校發揚“生命不息 奮斗不止”的阿師精神,秉承“德才兼備 智慧永恒”的校訓,堅持“重內涵 強質量 創特色 鑄精品”的辦學理念和“質量立校 人才強校 特色興校 創新固校”的發展理念,構建了師范教育和應用技術教育交融滲透的應用型人才培養體系,為建成富有民族特色、突出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普通師范本科學院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 學校坐落于聯合國評選的“災后重建最佳范例”、國家5A級風景區、長壽之鄉汶川縣水磨鎮,距成都市區60余公里,東距世界文化遺產都江堰、世界自然遺產青城山20余公里 ,西距臥龍國家級自然保護區20余公里,緊鄰三江生態旅游區,擁有得天獨厚的地理位置和區位優勢。學校校園環境優美,綠樹成蔭,是莘莘學子求學深造的理想場所。
? 學校校園占地面積1024畝,建筑面積約23.60萬平方米,現開設有文、理、工、管、法、藝術、教育、歷史8個學科門類40多個本、專科專業,全日制在校專科學生8000余人,有15個教學系(部)、3個研究所、12個非實體性科研機構和1個藝術團。現有專任教師407人,其中具有副高級專業技術職稱以上教師158人,正高級職稱教師34人(其中教授29人,其他系列5人),分布在8個學科門類中;具有研究生學歷教師255人,另有51位專任教師具有碩士學位。
? 學校館藏紙質圖書96萬余冊,建有功能齊全、設施完備的計算機網絡服務體系,教學用計算機1518臺,多媒體教室語音室座位6991座,校內實驗教學示范中心2個、實驗室48個,校內實訓基地3個、實訓室72個,教學科研儀器設備總值8000余萬元。學校積極推進校地校企合作辦學,建有教師教育實驗區6個、校外專業實習實訓基地68個,托管普通中學1所、小學1所、幼兒園1所。
? 學校高度重視科研工作。現建有省級科研創新團隊2個、校級科研團隊7個、實體性研究機構3個、非實體性科研機構12個。近五年來,學校教師主持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1項、國家社會科學基金項目6項(其中委托項目1項、子課題2項),主持教育部社科規劃和四川省社科規劃、四川省應用基礎研究等各類省、廳級項目220余項,主持校級科研項目近500項;在國內外學術刊物上發表論文3000余篇,其中核心期刊近800篇,105篇被EI、SCI、ISTP(CPCI)收錄;出版教材、專著135部,近50項成果獲國家相關部委、省級、廳州級獎勵,17項成果獲國家發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授權。
? 學校堅持“傳承 創新 特色 和諧”的校園文化建設理念,著力營造獨具特色的校園文化氛圍,積極搭建校園文化建設平臺,努力推動校園文化建設,取得了豐碩的成果。2011年,學校榮獲四川省“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二等獎”和教育部“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二等獎”,2013年學校榮獲四川省“高校校園文化建設優秀成果獎一等獎”。2010年—2014年8月,學校學生參加省級以上專業技能競賽成績突出,共獲得國際性獎項3項,全國性獎項53項,全省性獎項78項。
? 學校在服務地方和民族文化傳承保護工作中成績突出。近5年來,學校教師承擔各類橫向科研課題6項;學校與汶川縣、黑水縣等建立了縣校合作關系,承擔了阿壩州的教育人才、管理干部和旅游從業人員的培訓工作。學校積極推廣藏羌文化,以藏羌歌舞文化為題材創作的民族組舞、民族歌曲作品,在國際性、國家性、全省性比賽中屢創佳績,受到地方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和社會的一致好評;在全國排舞運動推廣中心創編拍攝完成并于2014年通過國際認證的5首原創排舞曲目中,有3首來自我校;以羌族釋比文化研究、藏族祥巴(版畫)創作、大型羌族情景詩畫樂舞“云朵薩朗姐”為代表的系列成果不斷涌現,奠定了學校在藏羌文化保護與傳承中的優勢地位。
? 目前,全校師生員工團結和諧,朝氣蓬勃,正在為進一步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為把學校建設成為以教師教育為主,多學科協調發展,富有民族特色、突出應用型人才培養的普通本科學院而奮斗。
阿壩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章程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有關規定,為更好地規范招生行為,提高生源質量,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我校普通高考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學校全稱為阿壩師范學院,英文譯名為Aba Teachers? University,學校代碼為10646。
第二條 學校地址為四川省汶川縣水磨鎮佛山大道。
第三條 學校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主辦、四川省教育廳主管的全日制公辦本科大學。學校以普通本科教育為主,兼有普通專科、各類成人本專科教育的普通高等學校。
第四條 我校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在校修讀期間,修完教學計劃所列課程并經考試(考核)成績合格,由阿壩師范學院頒發《阿壩師范學院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經學校學位評定委員會審議通過,授予《學士學位證書》。
第五條 學校招生錄取工作接受紀檢與監察部門、新聞媒體和考生及其家長的監督。校內監督舉報電話為:學校紀委監審處028-62332717。
第二章 組織機構
第六條 學校成立招生委員會,負責研究擬定學校有關招生工作的政策和規定,研究并決定錄取工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并監督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委員會由校領導牽頭,相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
第七條 學校成立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并協調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學生的招生錄取工作。招生錄取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與學校有關職能部門主要負責人組成。組長由分管招生工作的校領導擔任。
第八條 學校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是學校組織和實施全日制本專科招生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學校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招生與錄取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 學校設立由紀委監審處和其它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招生錄取工作信訪及違規舉報接待組,負責監督招生錄取政策的貫徹執行,切實維護考生和學校的合法權益,對招生錄取過程中的各種違紀、違規與違法案件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并對處理結果予以公示。
第三章 招生計劃
第十條 學校各專業招生計劃的制定以社會人才需求、學校發展規劃、辦學條件為主要依據,統籌考慮各省(市、區)高考人數、畢業生就業情況和生源情況等因素,結合近年來我校來源計劃編制情況,綜合分析,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即招生來源計劃)編制原則和辦法。來源計劃由招生委員會辦公室提出建議方案,經學校審定,并報經四川省教育廳和教育部批準后執行。
第十一條 學校在四川省和其它省(市、區)的招生計劃通過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門,按規定的方式向社會予以公布,同時在學校招生信息網與《阿壩師范學院2019年招生簡章》中發布。
第十二條 根據教育部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工作通知的相關規定,我校預留不超過今年本科計劃1%的計劃,用于調劑各省(市、區)生源不平衡的狀況。我校承諾預留計劃的使用將嚴格按照我校錄取規則進行錄取。
第四章 招生錄取
第十三條 根據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省級招生主管部門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美勞全面考核,擇優錄取。錄取工作在各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領導下,實行遠程網上錄取。
第十四條 學校對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02%以內;未實行“平行志愿”的省(市、區)調檔比例原則上控制在120%以內。
第十五條 學校執行國家規定的加、降分政策,認可各省(市、區)加、降分以后形成的投檔成績,并作為錄取和安排專業的成績依據。
第十六條 除英語、旅游英語專業只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外,我校不限制考生應試外語(課程)的語種。學校以英語為外語安排教學,建議少數語種考生在報考時慎重考慮。
第十七條 普通類專業錄取規則:我校對進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時按照“專業志愿優先錄取”的原則,根據考生專業志愿順序,按照投檔成績從高到低并參考相關科目的成績擇優錄取。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服從專業調劑,則根據考生成績從高到低調劑到其他按專業志愿未能錄取滿額的專業,不設專業級差,若不服從專業調劑,作退檔處理。
第十八條 藝術體育類專業錄取規則:我校認可各生源所在省(市、區)統一組織的文化和藝術體育類專業考試成績。凡報考我校藝術、體育類專業的考生,在文化、專業成績達到各省(市、區)劃定的控制分數線后,統一按專業成績總分排序錄取,專業成績總分相同時依次比較文化統考的語文成績、外語成績。進檔考生在安排錄取專業時采取“分數優先”的原則,不設專業級差,根據考生成績和專業志愿,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當考生所有專業志愿都無法滿足時,若考生服從專業調配,學校將根據考生的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配到尚未滿額的其它專業。若考生不服從專業調配,我校將作退檔處理。
第十九條 我校對考生身體健康狀況的要求嚴格執行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等有關規定。
新生入學后,學校將在3個月內對考生進行復查,經復查被確認為不合格者,學校將視不同情況,分別依照教育部、教育廳及學校相關規定予以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條 學校根據在各省(市、區)的招生計劃和考生報考情況,確定調檔數量和調檔分數線。錄取時,學校將根據生源狀況在相應省(市、區)適量調整招生計劃。
第二十一條 預留計劃嚴格按照教育部、省教育廳要求控制在1%以內,預留計劃的使用堅持集體議事、集體決策、公開透明的原則。預留計劃的使用按模擬投檔之后,根據生源情況追加計劃批量投檔。
第二十二條 若其它省(市、區)招生主管部門在今年的招生政策上有特殊的政策,我們將以該省(市、區)的最新政策為準。
第五章 收費標準及其它
第二十三條 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交納學雜費和住宿費等費用。按照屬地化原則,我校按四川省物價局、四川省財政廳和四川省教育廳核定的收費標準對學生收取學費和住宿費。
第二十四條 公費師范生在校期間免繳學費、住宿費,并享受在校期間生活補助,有關具體政策以四川省教育廳相關文件為準。
第二十五條 保證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我校已形成以助學貸款為基本渠道、以獎(助)學金為激勵(幫助)方式、以勤工助學為重要手段、以困難補助為輔助措施、以學生綜合保險為系列保障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系。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學生可通過申請助學貸款等多種途徑緩解經濟壓力并完成學業。
第六章 招生咨詢及錄取信息查詢
第二十六條 學校在招生錄取期間將在阿壩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中及時公布錄取結果,且對我校已經錄取的考生提供可追蹤查詢錄取通知書投遞狀態的EMS號。
第二十七條 我校招生錄取信息可以通過以下途徑查詢或咨詢:
1.阿壩師范學院招生信息網,網址為:http://zjc.abtc.edu.cn/
2.阿壩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咨詢電話為:028-62332777? ?62332555(傳真) 電子郵箱:abtuzb@163.com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八條 本章程由阿壩師范學院招生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
第二十九條 本章程若與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不一致,以國家和省的政策、規定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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